【客户指南】在婚姻家庭方面,如果您遇到婚姻效力、离婚、财产债务分割、孩子抚养费婚姻家庭及遗产继承等22类法律纠纷,可请金段律师可以帮您处理。- 深圳婚姻律师 -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家事律师-深圳遗产纠纷律师- 南山律师所
在婚姻家庭方面,金段律师可以帮您处理22类法律纠纷。
作者:广东金段律师事务所 2020.12.8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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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家庭方面,当您或亲友遇到下列纠纷,严重影响您对幸福的感受时,可以委托金段律师为您解决。
一、婚姻家庭纠纷
1、 若您与对方在相识恋爱期间,因某种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当您双方不能结婚,财产受损的一方欲让对方返还财物而产生的纠纷,如退还彩礼等。
2、 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涉及的离婚纠纷,如可以拟写《离婚协议》、无法协商离婚时,诉讼离婚。
3、 双方在离婚时,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离婚后,针对该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而发生的纠纷。及因《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配而发生的纠纷,或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配方案反悔而请求变更或撤销而引起的纠纷。
4、离婚纠纷中无过错一方当事人,要求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损害赔偿而发生的纠纷。
5、当您认为自己或近亲属的婚姻关系是违法的、无效的而想让婚姻无效发生的纠纷;
6、 当您受对方的胁迫而结婚,想撤销婚姻的纠纷;
7、 夫妻双方在履行夫妻财产约定时产生的纠纷;
8、夫妻双方在婚期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9、同居的男女双方在分手时,欲解决同居期间共有财产的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而引发的纠纷;
10、一方不支付未成人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及有抚养权的一方在抚养能力丧失或出现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需要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而发生的纠纷;
11、否认法律的婚生子女关系和承认事实上的非婚生子女关系而发生的亲子关系纠纷;
12、因平辈亲属之间,如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因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而发生的纠纷;
13、 晚辈对长辈应尽的照顾其生活义务而拒绝赡养或变更赡养关系而发生的纠纷。
14、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因收养关系而的确认收养、解除收养关系的纠纷;
15、 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行使监护所引发的纠纷;
16、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因探望子女而发生的纠纷;
17、家庭关系解体后,家庭成员要求依法分割家庭共有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二、继承纠纷
18、当一人去世后,且未立《遗嘱》时,对其遗留财产的继承而发生的纠纷;主要有2种纠纷,第一种,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如何继承的纠纷,第二种,死者的子女先于死者死亡的,如何继承的纠纷;
19、当一人去世后,且立有《遗嘱》时,对其遗留财产的继承而发生的纠纷;
20、当一人去世后,既有遗产,又有待偿还的债务,此时如何清偿该债务而发生的纠纷;
21、当死者生前在设立遗嘱(将自己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无偿地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其继承人在执行死者生前所立该遗嘱过程中而发生的纠纷;
22、死者生前与照顾扶养他的人之间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在履行该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